联系方式
深圳市万川知识产权事务有限公司
ShenZhenShi WanChu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Services Ltd
电话:0755-82526883 传真:0755-82557007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澳新亚大厦首座1720
光明区办公室: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荟萃路翠园居(综合执法大队直入100米)
网址:www.sz8wanchuan.com
邮箱:sz8wanchuan@163.com
ShenZhenShi WanChu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Services Ltd
电话:0755-82526883 传真:0755-82557007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澳新亚大厦首座1720
光明区办公室: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荟萃路翠园居(综合执法大队直入100米)
萬川國際智慧(香港)有限公司
電話Tel:00852-2152 3093 傳真Fax:00852- 2156 3921
WANCHUAN INT'L INTELLECTUAL (HONG KONG) CO., LIMITED
地址: 香港湾仔湾仔道165-171号乐基中心1405A室
注册地址英文:ROOM 1405A, 14/F., LUCKY CENTRE, 165-171 WANCHAI
ROAD, WANCHAI, HONG KONG
注册地址英文:ROOM 1405A, 14/F., LUCKY CENTRE, 165-171 WANCHAI
ROAD, WANCHAI, HONG KONG
网址:www.sz8wanchuan.com
邮箱:sz8wanchuan@163.com
公众微信平台:sz8wanchuan
QQ:764681061 1140831228
- 作者: 万川知识产权
- 来源: 新华网
- 日期: 2015-07-17
- 浏览次数: 948次
电视剧《花千骨》的连日热播,让很多看过或者没看过的人都有所耳闻。而近日,一则“《花千骨》原著小说被质疑抄袭多部网络小说”的消息在网上开始流传,并附有网友贴出的《仙侠奇缘之花千骨》部分内容与其他作品内容的对比图。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告诉记者,就图片内容来说,其中展示的《花千骨》原著小说部分内容,涉嫌构成通常意义所说的“抄袭”。
《花千骨》原著小说被质疑抄袭:“用词雷同”还是“侵犯知识产权”
近日,有网友贴出了《花千骨》原著小说部分内容与其他网络小说内容的对比图,并将相似部分标出,质疑该书抄袭多部网络小说,包括《花开不记年》、《箫声咽》等,同时指出这部小说卖了影视版权,会涉及盈利,因此希望作者“Fresh果果”给予回应。该质疑经媒体报道后迅速发酵,引起广泛讨论。
在讨论“《花千骨》原著是否抄袭”时,网友们的意见莫衷一是。不少网友认为,“笙声夜”在微博中贴出的文章对比图并不能百分之百证明《仙侠奇缘之花千骨》抄袭,不少词句顶多是借鉴。名为“救援小分队”的网友说,只是几个词用得雷同,“描述相同事物用了相似词汇不足为奇。只要不是情节上的抄袭,这些顶多算借鉴”。
“现在网上小说那么多,作者构思有类似的地方很正常啊。如果这算抄袭,那广大的中学生们写的作文没几篇原创了。”网友“绝爱一飞的芊”明确表示道。
也有网友表示了不同意见,“文章这种东西本身不过是讲故事,首先要完全属于自己,抄袭的行为是可耻的,因为那不是她自己的世界,也不是自己的故事。”网友“泠薰”称。
此外,网友“迷迷糊糊的灵”认为,如果不拿来赚钱,网络小说的确不会像名作巨著那么认真,但既然将自己的网络小说商业化了,就必须用自己的能力写出一部属于自己的著作,“抄袭别人的劳动成果占为己有,并用来赚钱,这就是侵犯知识产权了”。
截至成稿,记者未能联系上“Fresh果果”回应此事。
业内人士:如抄袭关键情节 后续赔偿金额会较大
根据网上贴出的对比图,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认为,图片显示的《花千骨》原著小说中的那些内容,涉嫌构成通常意义所说的“抄袭”,“它的一些语言、段落与其他小说都相同或者相似,有的是改了个别字句”。
在张洪波看来,如果全书都是如此的话,那么《花千骨》原著小说就涉嫌剽窃行为,“对于已经出版发行的图书来说,众多被抄袭的作者和著作权人,可以要求涉嫌剽窃抄袭的作者、出版单位停止发行该图书,并要求按照发行量、改编为影视剧后的收视率等因素,来进行赔偿”。
屏蔽此推广内容 同时,张洪波认为,这也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当下网络小说作者的版权意识还需要提高,首先,在进行创作的时候要合法引用他人作品,使用不当的话,很可能造成侵权,“对于抄袭行为,我们不应该默许、鼓励,而应该进行声讨、抵制”。
“在半壁江中文网,如果经核实认定作者抄袭,那他将不再有任何机会在我们网站发表作品。”网络作家、半壁江中文网创始人董江波称,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中国作家协会每个月都会召开“全国网络文学重点园地工作联席会议”,“我们会将抄袭事件在会议上通报”。
在“半壁江中文网”发表的网络作品,短篇小说出现抄袭情况多一些,长篇很少。董江波表示,以目前的技术手段,网络作品“抄袭”一事,很难在发表前认定,而抄袭和被抄袭双方也很少有弄到“打官司”的地步,“一般都是协商解决了”。同时,因为会涉及作品改编影视剧的收益等问题,如果抄袭的是关键情节,那后续赔偿金额会较大,“如果是‘非关键’、无足轻重的情节,赔偿会少很多”。
《花千骨》原著小说被质疑抄袭:“用词雷同”还是“侵犯知识产权”
近日,有网友贴出了《花千骨》原著小说部分内容与其他网络小说内容的对比图,并将相似部分标出,质疑该书抄袭多部网络小说,包括《花开不记年》、《箫声咽》等,同时指出这部小说卖了影视版权,会涉及盈利,因此希望作者“Fresh果果”给予回应。该质疑经媒体报道后迅速发酵,引起广泛讨论。
在讨论“《花千骨》原著是否抄袭”时,网友们的意见莫衷一是。不少网友认为,“笙声夜”在微博中贴出的文章对比图并不能百分之百证明《仙侠奇缘之花千骨》抄袭,不少词句顶多是借鉴。名为“救援小分队”的网友说,只是几个词用得雷同,“描述相同事物用了相似词汇不足为奇。只要不是情节上的抄袭,这些顶多算借鉴”。
“现在网上小说那么多,作者构思有类似的地方很正常啊。如果这算抄袭,那广大的中学生们写的作文没几篇原创了。”网友“绝爱一飞的芊”明确表示道。
也有网友表示了不同意见,“文章这种东西本身不过是讲故事,首先要完全属于自己,抄袭的行为是可耻的,因为那不是她自己的世界,也不是自己的故事。”网友“泠薰”称。
此外,网友“迷迷糊糊的灵”认为,如果不拿来赚钱,网络小说的确不会像名作巨著那么认真,但既然将自己的网络小说商业化了,就必须用自己的能力写出一部属于自己的著作,“抄袭别人的劳动成果占为己有,并用来赚钱,这就是侵犯知识产权了”。
截至成稿,记者未能联系上“Fresh果果”回应此事。
业内人士:如抄袭关键情节 后续赔偿金额会较大
根据网上贴出的对比图,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认为,图片显示的《花千骨》原著小说中的那些内容,涉嫌构成通常意义所说的“抄袭”,“它的一些语言、段落与其他小说都相同或者相似,有的是改了个别字句”。
在张洪波看来,如果全书都是如此的话,那么《花千骨》原著小说就涉嫌剽窃行为,“对于已经出版发行的图书来说,众多被抄袭的作者和著作权人,可以要求涉嫌剽窃抄袭的作者、出版单位停止发行该图书,并要求按照发行量、改编为影视剧后的收视率等因素,来进行赔偿”。
屏蔽此推广内容 同时,张洪波认为,这也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当下网络小说作者的版权意识还需要提高,首先,在进行创作的时候要合法引用他人作品,使用不当的话,很可能造成侵权,“对于抄袭行为,我们不应该默许、鼓励,而应该进行声讨、抵制”。
“在半壁江中文网,如果经核实认定作者抄袭,那他将不再有任何机会在我们网站发表作品。”网络作家、半壁江中文网创始人董江波称,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中国作家协会每个月都会召开“全国网络文学重点园地工作联席会议”,“我们会将抄袭事件在会议上通报”。
在“半壁江中文网”发表的网络作品,短篇小说出现抄袭情况多一些,长篇很少。董江波表示,以目前的技术手段,网络作品“抄袭”一事,很难在发表前认定,而抄袭和被抄袭双方也很少有弄到“打官司”的地步,“一般都是协商解决了”。同时,因为会涉及作品改编影视剧的收益等问题,如果抄袭的是关键情节,那后续赔偿金额会较大,“如果是‘非关键’、无足轻重的情节,赔偿会少很多”。

中文
Engli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