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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川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万川资讯
    • 作者: 万川知识产权
    • 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 日期: 2015-08-07
    • 浏览次数: 990
      在购物时,假如一款产品标有“钓鱼台国宾馆专用” 的字样,你是否会因此而心生好感?将商品与知名场所或标志联系起来可能会显著提升商品的辨识度,但商家进行类似宣传却要格外小心。日前,因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飞利浦)使用“钓鱼台国宾馆专用”字样对其产品进行宣传,外交部钓鱼台宾馆管理局(下称钓鱼台国宾馆)认为其构成虚假宣传,于是将其告上法庭。
     
      据介绍,飞利浦旗下空气净化器产品上市后,称该产品是“钓鱼台国宾馆专用空气净化设备”“被用在钓鱼台宾馆服务各国首脑”等。钓鱼台国宾馆认为飞利浦在上述产品宣传中借钓鱼台国宾馆提升产品形象,此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于是将飞利浦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飞利浦停止涉及钓鱼台国宾馆名称的虚假宣传,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涉嫌虚假宣传
     
      据了解,钓鱼台国宾馆隶属于外交部,于1959年在古钓鱼台风景区基础上扩大修建而成,用作来访国宾的下榻及会晤、会议场所。截至2014年2月,钓鱼台国宾馆共接待了1287位来华访问的外国元首。
     
      近期,钓鱼台国宾馆发现,飞利浦旗下的某款空气净化器产品上市后,在产品宣传中标有“钓鱼台国宾馆”字样,并在众多媒体上进行了宣传。而且,该产品在商场超市、京东商城、天猫商城等销售时,也使用了“入驻钓鱼台国宾馆”“钓鱼台国宾馆信赖之选”等宣传图片和用语。但钓鱼台国宾馆表示从未购买、使用过飞利浦宣传中所称的空气净化器产品,更不知其宣传中所使用图片是以何种方式取得的。对此,钓鱼台国宾馆多次委托律师向飞利浦发送律师函,要求其解释此事,但均被拒收。
     
      钓鱼台国宾馆表示,钓鱼台国宾馆是中国国家领导人进行外事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国家接待各国元首和重要客人的超星级宾馆,受到世界各国人民和媒体瞩目。钓鱼台国宾馆认为,飞利浦在产品宣传中擅自利用钓鱼台国宾馆的知名度及声誉,虚构事实,借钓鱼台国宾馆提升产品形象,此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严重侵犯了钓鱼台国宾馆的合法权益,因此向法院起诉,要求飞利浦立即停止涉及钓鱼台国宾馆名称等内容的虚假宣传,赔偿其因此所受损失10万元,并在媒体上赔礼道歉。
     
      涉嫌商标侵权
     
      飞利浦在产品宣传中使用“钓鱼台国宾馆“字样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呢?北京和信华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合伙人郭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使用“专用”“专供”“特供”等字词标识产品,是一些家电、家具、食品等商家的普遍现象,但使用不当,极有可能会误导消费者,造成产品的虚假宣传。而且由于被借用的品牌一般都是著名商标或驰名商标,因此这种行为还有可能涉及商标侵权的问题。据了解,目前钓鱼台国宾馆拥有上百个“钓鱼台”“钓鱼台国宾馆”等相关注册商标,其中,“钓鱼台”商标于2005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郭智表示,该案中飞利浦未经商标专用权人的许可,在其产品中使用 “钓鱼台国宾馆”等字样,并在网络媒体上进行宣传,借助“钓鱼台”“钓鱼台国宾馆”的品牌力量,客观上损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声誉,涉嫌商标侵权。
     
      日前,飞利浦大中华区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关于钓鱼台宾馆管理局起诉飞利浦一事,我们高度重视。经过内部调查后,我们已经采取了相应措施。目前,我们就此事向钓鱼台宾馆管理局表达了诚恳的歉意,并正在与他们积极沟通和协商,以期达成此事的全面妥善解决。”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在京东商城、天猫、苏宁等网上商城的相关飞利浦空气净化器商品介绍中,都已没有上述钓鱼台国宾馆所称的宣传图片和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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