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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川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万川资讯
    • 作者: 万川知识产权
    • 来源: 腾讯科技
    • 日期: 2015-08-21
    • 浏览次数: 888
      8月18日,据Apple Insider报道,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本月早些时候表示,在苹果和三星的专利侵权纠纷中,苹果认为被三星侵权的一项iPhone设计专利可能是无效的。因此,苹果是否应当获得5.48亿美元的损失赔偿仍存在疑问。
     
      3年前,陪审团就苹果和三星的专利侵权案做出判决。不过,由于苹果和三星双方都提出上诉,因此法律过程已拖延很长时间。最初法庭裁决,三星应赔偿苹果10.5亿美元,而根据美国巡回上诉法院的最新判决,这一损失赔偿的数额已减少至5.48亿美元。三星目前还有权向美国最高法院上诉。
     
      美国科技博客FOSS Patents博客主佛罗里安·穆勒(Florian Mueller)发现,关于618677设计专利(简称“D677专利”),USPTO的中央复审部门于8月5日向苹果发出了“非最终决定”通知。
     
      在一家匿名公司(很可能是三星)的申请下,USPTO对D677专利进行了复审。穆勒认为,考虑到申请提出和采取行动之间经过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苹果可能很难证明这一专利的有效性。
     
      此外,关于涉及同一设计的另两项专利申请,USPTO也不支持苹果提出的专利受益时间起点。
     
      USPTO表示,D677专利与苹果此前的设计有着不同的设计元素,因此不满足《美国法典》第35条关于可申请专利权的要求。USPTO这一决定的基础是两项不属于苹果的专利,这两项组专利分别来自LG和一家日本公司。
     
      在此前苹果和三星的专利侵权案中,三星的多款产品被认为侵犯了D677专利。这些产品包括Fascinate、Galaxy S 4G、AT&T版Galaxy S II、T-Mobile版Galaxy S II、Epic 4G Touch、Skyrocket、Showcase、Infuse 4G、Mesmerize和Vibrant等。其中,对于Galaxy S2 Skyrocket和Galaxy S2 Epic 4G两款手机,陪审团做出的侵权认定完全基于D677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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